关于对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违规收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软件使用费处理决定的通告

http://www.gd-n-tax.gov.cn/gdsw/tzgg/2019-05/17/content_b0a5d8637f50409aa19f06fb323565bc.shtml

发表时间:2019-05-17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12366热线接到某纳税人投诉,反映其公司在使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称“申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过程中,被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员工诱导交纳会员服务费。根据规定,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所有的增值税申报软件均是由广东省税务局自主开发,并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经调查,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确实存在纳税人反映的诱导其交纳会员费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要求,对该公司的存在问题,广东省税务局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立即改正错误行为,不得借我省免费申报软件巧立名目诱导纳税人缴费;

2.责令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于2019年5月27日前报广东省税务局。

希望第三方涉税服务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内部人员管理,自觉维护纳税人权益,确保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改革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