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员工账户收货款 温州一家鞋企偷逃税款200多万元

2019年05月13日 09:15:24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记者 谢树华 通讯员 金鑫

http://zjnews.zjol.com.cn/zjnews/wznews/201905/t20190513_10107660.shtml

温州网5月13日讯

企业法定代表人宣称“跑路”失联,实际控制人迟迟不现身,财务账簿资料已全部遗失……从一封举报信入手,历经半年多的调查,突破了重重困难,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日前成功查实一起重大偷税案件。当事企业目前已被税务稽查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合计需缴纳税款及罚款280余万元。

企业关停法人跑路失联 税务检查面临重重困难

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温州一家鞋企长期使用私人账户收取客户货款且未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并附上了近几年经营期间与鞋企员工林某等5人银行个人账户汇款往来的明细记录。

立案后,检查人员来到该鞋企的注册地址实施检查,却发现该地址是另外一家企业在经营,被举报的企业两年前就已经关停,员工均已遣散。检查人员多次拨打法定代表人徐某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经过多方联系,检查人员找到了企业的代理人季某。

“季某称徐某因为金融担保债务‘跑路’了,不在温州,其本人是受徐某之托处置未回收的货款以及部分供应商的欠款事宜。”检查人员介绍,他们当即要求季某联系并告知徐某,尽快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季某却一直表示无法联系上徐某。

经过多次沟通联系,季某于2018年10月递交了公司授权书,签收了税务检查通知书等有关检查文书,检查人员便同代理人季某做了谈话笔录。季某表示公司早已解散,财务人员也已遣散,有关账簿资料全部丢失。面对举报人提供的货款转账记录,季某矢口否认,表示涉及转账的5人并非企业员工,他只认识其中的林某等两人,他们是当地另一家鞋企的员工。

抽丝剥茧多方调查取证复杂 案件得以顺利突破

面对复杂的案情,检查人员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研判,确定了两项调查重点:一是调查确认涉案转账记录的真实性,二是调查确认林某等5人的就职情况。一方面,检查人员对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进行分类汇编,通过银行查实了举报材料中上千万元货款的汇款情况。另一方面,为了证明林某等5人是否系该企业员工,检查人员先后前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社保中心查询他们的社保缴纳情况,发现这5人保险都是由涉案企业缴纳的。显然,这与季某的说法不一致,林某等5人正是该企业的员工。

随后,检查人员对林某等5人进行了调查询问,5人均表示是季某所称的另一家鞋企的员工。2012年,该公司陷入民间借贷债务纠纷,银行账户被冻结。在该鞋企老板邱某的操作下,5人的养老保险等社保资金被转由涉案企业缴纳。

“据他们交代,用来接收举报人货款的银行卡也是原公司老板邱某要求办的,办好后就被邱某拿走使用了。”检查人员介绍,调查中他们还发现,员工林某正是邱某的妻子,她在谈话中承认了举报人的部分货款是通过她的建行户名汇入。

严密证据锁定违法事实 企业控制人终现身认罚

经检查人员统计,2012年至2016年,涉案企业通过林某等5人账户汇入金额接近1200万元。为了查清事实,检查人员随后同时对邱某和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徐某发送询问通知书,要求两人就涉税事宜接受调查询问。但邱某和徐某迟迟拒不现身。经过大量的工作和宣传教育后,2019年3月21日,邱某来到稽查局接受调查。

面对检查人员掌握的严密证据,邱某最终承认他是该鞋企的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由于金融债务纠纷,邱某于2011年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员的黑名单,随后他利用亲戚徐某的身份注册了涉案企业继续经营。邱某承认当时汇入企业5名员工账户的1200余万元是公司收到的货款,属于账外经营收入,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稽查部门目前对该鞋企做出追缴税款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合计补税款及罚款2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