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SZ)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部分凭证名称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8年3月被稽查处罚2000元。

《002462嘉事堂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9.4.26】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3928&stockCode=002462&announcementId=1206112517&announcementTime=2019-04-26%2011:44

报告期内,申请人先后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上述行政处罚的主要事由及处罚情况,公司是否已整改完毕,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2)上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行政处罚的主要事由及处罚情况,公司是否已整改完毕,公司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一)行政处罚的主要事由及处罚情况,公司是否已整改完毕

1、处罚的主要事由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共计46宗,具体处罚事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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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务处罚(对应表格第45项、第46项)

2017年6月23日,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作出沈国税直罚[2017]9号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辽宁嘉事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作出海国税稽罚[2018]83号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辽宁嘉事堂及发行人已分别及时向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缴纳了前述罚款,并对内部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整改,包括对现存发票管理工作开展合规检查及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合规培训等,同时积极规范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内部发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了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等流程的操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