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601872.SH)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年报,披露子公司长航国际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2013年7月经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批准,获得MSI-AIS资格,从2013年7月1日起享受为期10年航运业务收入免税优惠。

大力税手注:税务豁免

新加坡海运部奖励受批准的国际海运企业奖励(MSI-AIS):给予符合资格的运输业的税务豁免,长达10年续更期限或5年不可续更期(可能在五年期结束时获得10年可续更奖励)- 由致力于增进在新加坡的航运业务、已经建立全球网络,并拥有优秀纪录的国际航运公司获得。

《601872招商轮船2018年年度报告》【2019.4.1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1441&stockCode=601872&announcementId=1206005490&announcementTime=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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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航国际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2013年7月经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批准,获得MSI-AIS资格,从2013年7月1日起享受为期10年航运业务收入免税优惠。

3.其他

注1:本公司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注册成立,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于中国境内注册的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对于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于当年度实际分回的利润采用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本集团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税务机关或政府机关核发具有纳税性质凭证或证明的金额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准予抵免;超过的部分不得抵免。

于利比里亚注册的子公司,由于在2018年度不在利比里亚进行商业活动及无来源于利比里亚的收入,因而无需在利比里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子公司,由于在2018年度不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进行商业活动及无来源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收入,因而无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企业所得税。

于中国香港注册的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

于新加坡注册的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于利比里亚注册的船舶每年需缴纳吨位税,缴纳标准为:

大于或等于1.4万净吨的船舶,每净吨每年0.10美元加每艘船舶3,800美元;

小于1.4万净吨的船舶,每净吨每年0.40美元,但每艘船舶缴纳的金额不少于880美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于香港注册的船舶每年需缴纳吨位税,缴纳标准基于船舶净吨按照一定比例计算,但每艘船舶缴纳的金额不超过77,5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