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来讲:

事项

额度

行为是否存在

如何扣

子女教育(学前教育与学历教育)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有教育(私立公立、境内境外似乎没有特别限制)

花多是12000
  花少也是12000

有娃没有参加教育

认为不能扣(待关注)

继续教育

学历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是(没有参加的不要考虑扣了)

花不够,照样扣,花多了,不多扣

学历教育的部分,自己扣或让其父母扣同时符合时,选择扣一个。

住房贷款利息

家庭按首套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是(没有贷款的不让扣)

同上

住房租金

9600-14400元(每月800-1200元)

是(没有租房的不让扣)

同上

住房贷款与租金只能选择一项,可以选择。

赡养老人

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独扣或分摊方式

有60岁以上父母或其他赡养人

同上

这说明了什么呢?定额扣除并不强调多花或少花,全国就是一个标准,但是却是有前提的,没有60岁及以上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自然就不能扣,没有参加职业教育的,也不能扣,前提是要有这个项目。

至于有小朋友的,就是在家里自己教育,能不能扣,当下小编还是不能确定,有一个问号存在,我们持续关注吧。(注:小编了解的信息是只要达到3周就OK,理解上从3周的当月就开始算了,幼儿园也说不明白有哪些机构,也没有学籍登记之类

比如学历教育这是能查到教育信息的,但是学前教育,机构太多,小编个人理解还是让扣除为佳,而学历却是可以有举证的。比如有的孩子30岁了还读博士,自然要有证明信息可查啊,不然每个娃都让父母扣到30岁,全国都是博士了,这显然也不大合理的。而有人解释8岁小朋友,没上学也要教育啊,这跟30岁博士一个性质啊,征管条件因年龄作出区别对待?小编认为不必要的。

特别注意上面括号中的每月,这个意思是什么呢?比如某个小朋友2019年8月达到了学前教育的时间,那只能扣8-12月的每个月的1000元,共计5000元,而不是12000元。

而本篇中提到的没有花,可以是一分钱不花,只要有这个事,就可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