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基数和对应期间个税基数必须一致的重要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26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从即日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严格审核社保缴纳基数与对应期间工资个税缴纳基数是否一致。四月份已受理的材料,全部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从即日起开始来提交的业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社保基数的,比对发现员工社保基数与对应期间个税基数不一致,一律不予受理。

2018年4月26日

【注意复审时同样适用,人力与财务的人员快快行动起来吧,摘自某区政务网站,其实比对当月是不对的,应比对上年及上上年的,因为是7月1日为变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