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控股000971.SZ)曾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2015年3月将毛纺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转让予全资子公司迈亚毛纺,涉及十五处房产和三宗土地划转,获税务机关批复,迈亚毛纺符合享受免征契税政策标准,并已在地税直属征收局办理免征契税备案手续免征契税金额约210万元。

000971蓝鼎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获批免征房屋土地交易契税的公告》【2015.10.09】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1668927?announceTime=2015-10-09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整合纺织业务,于2015年3月2日与全资子公司湖北迈亚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亚毛纺”)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毛纺业务(含资产、负债、人员)整体转让给迈亚毛纺。其中,涉及十五处房产和三宗土地的转让。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3月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将毛纺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转让予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等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仙桃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下称“地税直属征收局”)出具的文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文件精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免征契税)在前述房产和土地转让交易中,迈亚毛纺符合享受免征契税政策标准,并已在地税直属征收局办理免征契税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上述免征契税涉及金额约210万元,对本公司2015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