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http://12366.chinatax.gov.cn/12366/content/2018-07/24/40288088641d1d040164ca22b8fe7d4d.html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