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问:我公司为通过资格考试的员工报销报名费,请问是属于职工福利费还是职工教育经费?

答: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意的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属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因此贵公司支付的报名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第三只眼分析:

小编有时看到有的同志解释起来说这是个人的,特别是学历贴边就是个人费用不得扣除,其实这是不大完整的,学历有时也是培训过程当中的一个附属物,并非个人有所追求的一个结果,因此我们要恰当的理解,小编支持这样的回复,对于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小编当然是支持也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