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涉税情报】中科招商超额收益分成遭遇补税

2017年1月4日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168 证券简称:中科招商)发布了《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广东中科收到广州市地税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2017-001)。

公告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其涉及的地方税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三大错误:第一、广东中科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未将基金委托管理服务费收入确认为“金融保险业”收入进行足额申报;第二、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未将基金项目超额收益分成确认为“金融保险业”收入进行足额申报;第三、2010年至2014年未发生的、以广告宣传费等名义报销的款项应剔除并调增纳税所得额,上述款项于2015年分红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务法规,广东中科已经补缴了相关税款、应缴纳滞纳金等。

【中国财税浪子taxlangzi微信公号】这个案例我个人最关注的是其中超额收益分成的流转税处理,我们推测,广东省地税稽查局认为,超额收益分成属于管理人提供劳务性质的收入,因而要求其缴纳营业税。实务中也有部分税务机关,比如上海的某些地区,税务机关倾向于认为超额收益分成属于投资收益,不具备保底属性,不征收原营业税。最近发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也没有对超额收益的增值税属性予以明确,客观来讲,仍存在征收流转税的风险。

【大力税手附】注:如下口径提及“投资收益分成收入”不缴增值税,并未使用“超额收益分成”字眼。

私募基金取得投资收益分成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四川国税

【四川国税】四川国税解答营改增实务中热点问题(5月6日)
私募基金公司根据和消费者签订的投资收益分红协议取得投资收益分成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安徽国税

【安徽国税】关于营改增难点热点问题(综合类) 1月3日
29.私募基金公司根据和投资者签订的投资收益分红协议取得投资收益分成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第三只眼标注:小编认为,这个事可能并不简单,要看是不是基于服务管理提供的角度分的,如果是,那应认为属于商务服务的范围,我们理解要缴纳增值税的。光看结果是分红,那可能形式主义会掩盖真相的。

附1:新三板——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补缴8,806.24万元公告

2017年1月4日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168 证券简称:中科招商)发布了《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广东中科收到广州市地税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2017-001)。

公告称:

一、情况说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对广东中科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5日地方税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广东中科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未将基金委托管理服务费收入确认为“金融保险业”收入进行足额申报;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未将基金项目超额收益分成确认为“金融保险业”收入进行足额申报2010年至2014年未发生的、以广告宣传费等名义报销的款项应剔除并调增纳税所得额上述款项于2015年分红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处理决定

根据相关税务法规,广东中科应补缴营业税4,111,206.54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87,784.46 元、教育费附加123,336.20 元、地方教育附加82,224.14 元、堤围防护费45,451.08 元、企业所得税42,962,824.52 元,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694,730.08 元应缴纳滞纳金17,754,874.42 元,合计88,062,431.44 元。上述款项已经缴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广东中科接受广州市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且已缴清上述款项。其中,已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税款,公司应承担款项已先冲抵已预提的应缴税款,其余款项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本公司就本次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财务等内控制度的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特此公告。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 月4 日

附2: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科招商)是中科招商投资(基金)管理集团唯一的控股子公司,2009年8月根据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指示精神,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作为广东省首支大型备案制股权投资基金——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落户广州。

自公司成立运作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全面指导和大力支持。2010年8月26日,朱小丹省长在省政府主持召开中科白云基金专题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基金运作情况并指示“中科白云基金要起到领头羊和排头兵的作用,为全面建设我省区域股权投资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公司以广州为基地,面向珠三角,辐射整个华南地区,以专业化基金管理模式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的金融创新和项目投资工作。

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广东中科招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构建起了覆盖广东全省的省、市、区三级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2009年9月,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了广东省首支大型备案制股权投资基金——中科白云基金(首期到位11亿元)和中科白云广电项目基金(到位资金18亿元)、中科白云华阳项目基金(到位资金10亿元);2010年广东省首支地市级备案制股权投资基金——中科中山基金(一期与二期到位规模20亿元)、全国客属地区首支股权投资基金——梅州中科客家基金(到位2.5亿元);2011年6月,广东省首批镇区级股权投资基金——中科板芙基金、中科南头基金、中科阜沙基金、中科港口基金、中科三乡基金(合计到位规模10亿元);8月,佛山市首支备案制股权投资基金——中科金禅智慧产业基金(到位规模5亿元);10月,与省广电网络集团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全国广电系统第一支大型备案制股权投资基金——广东广电产业基金(首期到位规模10亿元);2012年6月,在时任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见证下,由朱小丹省长授牌,发起设立规模25亿元的我省最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基金;2013年5月,由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基金引导,东莞市、区两级财政出资发起设立规模15.5亿元的地级市最大的股权投资基金——东莞中科中广基金;2013年12月,与粤科风投合作发起设立专注于天使投资的粤科中科天使一号基金;同时,所管理基金还包括省外的湖南中科岳麓基金、中科浏阳河基金等共计22支股权基金,所管理基金到帐资金规模超过120亿元,已进入人民币股权基金管理行业全省领先和全国前十的行列。

广东中科招商目前拥有80多人的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在为基金提供专业化管理的同时,也为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本土化的增值服务,更为地方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专业化的资本运营服务。公司重点针对省市大中型国企改制、传统行业龙头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进行稳健投资,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加快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包括广东省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惠州华阳集团、广东燕塘乳业、广东天禾农资、广东宏大爆破、广东新展化工新材料、广州立达尔生物、广州星业科技、广州华炜科技、中山诺斯贝尔、中山环保实业、惠州硕贝德科技、深圳航盛电子、广州锐丰股份、珠海润都制药等一大批广东省优秀企业。其中,广州香雪制药、广州杰赛电子、佛山东方精工、惠州硕贝德科技、广东宏大爆破、惠州中京电子、瑞普生物、天晟新材、沪电股份、东方网力、重庆隆鑫动力等一批企业已经在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成功过会上市,其他企业也计划近几年登陆资本市场。

2014年3月17日,广东中科招商以其较大的基金管理规模和稳健的投资回报,成为首批50家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广东中科招商的母公司为中科招商投资(基金)管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招商”),由中科院、招商局集团等机构于2000年联合发起设立,是中国首家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专业管理机构,现已拥有11年的基金专业管理经验,拥有400多人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业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在北京、上海、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设立了区域总部,在全国各地40多个大中型城市已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了80余支股权投资基金。目前集团总体基金管理规模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仅2010年、2011年新增基金首期到位资金连续两年均超过100亿元人民币,2012年新增基金规模将超过500亿元。先后投资了300多个项目,仅2011年全年就已完成112个项目投资,投资额111亿元。其中多家企业已成功在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等海内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过去十年基金的平均复合收益率更是超过了50%。仅2011年在A股市场成功过会上市的公司就有11家,在全国同行业中遥遥领先(详细情况参加附表)。中科招商集团在以股权投资基金创新金融工具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方面做出应有贡献的同时,也为基金投资人带来了丰厚的回报,经过十四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领先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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