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河北中翰钧正12月培训课程即将开讲,报名开始啦!

钧正税务

河北中翰钧正税务师事务所于12月19日重磅推出《2017年税法新政和征管改革下的汇算清缴实务与申报风险应对》精品课程。报名通道现已开启,席位有限,额满即止。

咨询电话:0335-3296802,0335-8549587。

课程介绍

1、课程:2017年税法新政和征管改革下的汇算清缴实务与申报风险应对

2、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00-17:00

3、地点:秦皇岛首旅京伦大酒店宴会厅3

课程大纲

一、2017年税局征管改革带来变化

1、增值税发票开具稽核比对系统升级带来的巨大威力; 

2、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国地税及各省涉税信息实现全面联网;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财源建设平台数据的信息共享;

4、“爬虫软件”技术的应用,在股转并购重组领域作用巨大;

5、税局纳税风险提示的应对,怎样做到不被税局关注;

6、国地税合作下的联合稽查,怎样才能化解;

7、税局大数据稽查、大区域稽查的应用与风险防控;

8、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用意与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在税务中的应用;

9、大企业风险评估局的设立,加强对千户集团、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

10、办税实名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办税人风险,增大涉税违法成本。

二、营改增政策修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财税〔2016〕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带来新的商业模式转变;

2、财税〔2016〕140号、财税〔2017〕2号、财税〔2017〕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金融业营改增资管产品政策解析;

3、财税〔2017〕37号,兼并税率及普通发票的抵扣政策;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税总发〔2017〕99号,财税〔2017〕58号被誉为建筑企业的救命稻草,几个文件的作用有多大?

5、营改增后上游具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下游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的适用变化。

三、企业所得税新政解读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五项原则解析;

2、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情形的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3、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关乎税前扣除问题;

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解析;

5、商业健康保险,老龄化社会的医疗问题,税收文件先行;

6、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析;

7、119、97、40三文对比,且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变与不变;

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9、创业投资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解析;

10、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四个高新优惠口径的明确。

四、其他财税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2、从41张到37张,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再生变化;

3、财税〔2017〕18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4、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政策口径分析。

5、财行便函〔2017〕14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缓计入契税计税的重要通知;

讲师介绍: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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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青岛市税务干部学校副教授。

多年在税收一线从事税务稽查和审理工作,曾多次参与税务总局组织和布置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专项专案检查工作,总局房地产稽查库成员,房地产税收师资库成员,被业内人士誉为房地产税收管理专家。

在市局机关工作期间,多次参与总局组织的最新政策研讨会,多次参与对一线税务干部、纳税人及中介机构的税收政策培训工作,承担青岛税校、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渤海税校的部分教学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兼职教师,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财经大学MBA、MPA学院客座教授。

参与编写《企业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与防范》、《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析与特殊项目难点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操作手册》等多本涉税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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