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事】除了环境保护税,受环保影响的还有这些大事

2018-01-07 第三只眼 环保税1号情报站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实施了,我们的重心侧重于,这个事儿,到底如何应对呢?其实不管有没有环境保护税,因为环保的问题,还是有一些离不开的影响大事儿。

事项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行业为重污染行业的,根据相关规定应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以及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请挂牌前办理完毕;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和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请挂牌前办理完毕。 

其他板的上市IPO也更是不应存在环保问题。 

事项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机构应依据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对“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判定处理。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事项三: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事项四: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事项五: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事项六: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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