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评论】集团财务共享模式下,税务还可以这样管理

集团财务共享模式下,税务还可以这样管理

胡芳  大企业税收评论  5天前

【《大企业税收评论》精选】近年来,很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为顺应财政部提出的“下级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的企业(集团)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核算的集中,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加快会计职能从核算到管理决策的转变和管理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的要求,纷纷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并把财务共享作为财务转型很重要的抓手。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对于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规范企业涉税业务流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建筑业营改增后,如何利用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财务共享平台,进一步做好税务管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本文以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J集团为例,探索财务共享模式下税务管理新举措,以期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实现价值创造。

一、传统模式下税务管理的不足

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都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以J集团为例,全集团共有子分公司14家,在建工程项目300多个,遍布在全国各省市。按照传统管理模式,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每个工程项目对应成立一个项目部,并配备专门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信息系统中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对项目的税务工作控制力不强,项目税务管理职责都落到项目财务上,管理的好坏依据项目财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这就造成企业税务风险有时难以控制,给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税务管理目的是要在遵从税法的前提下,规范企业各种涉税事项,减少税务风险,实现价值创造。虽然集团公司在建立税务管理体系、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夯实税务管理基础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基层管理者认为干好工程,抓好工程安全、质量、成本是第一要务,对税收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税收相关政策和知识也比较匮乏,往往认为税务管理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这也导致企业内部其他业务部门不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税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间接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

(二)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国家税收政策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政策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建筑业营改增,受限于工程项目对企业资质的高要求,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普遍存在由集团母公司资质中标、所属子公司实施,这样的资质共享引起的主体资格不一致问题给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集团公司按照管理要求制定的适应税收政策变化的制度办法和具体操作方案,一些子分公司没有及时传达到位或传达存在偏差,导致在基层单位中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税务风险。

(三)税务策划能力不强。以J集团为例,虽然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开展了以企业所得税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以流转税及办理查账征收为重点的税收策划,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企业在同一地区税收信息不能共享,以地区为单位的税务策划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建筑业营改增前,即使是集团公司层面也没有设置独立科室,仅指定专人从事税务管理,而且绝大都是财务专业的财务人员。由于企业涉及的涉税事项并不是很复杂,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的掌握程度不够,专业素质长期以来难以得到提升。但是,营改增后,增值税管理的高要求与人员的低专业素质产生矛盾,难以满足管理的需要。

二、财务共享模式下的税务管理

财务共享模式下,将企业涉税票据、税款缴纳、税务备案、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涉税标准统一;实时监督在建项目税收策划方案的执行,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及时发现税务风险点并预警等。

(一)重视税务管理,降低管理难度。将税负指标加到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使管理者加大对税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集团公司组织对管理者以及业务人员税收政策的宣贯工作,使其掌握一定的税务政策和知识,并能配合财务人员做好税务管理工作,从理念上认同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并支持税务管理工作,降低企业内部原因造成的管理难度。

(二)强化税务基础管理,减少税务风险产生。利用财务共享平台,在会计核算时嵌入可能涉税的风险点审核提提示,

如新开工项目账套开立时,设置跨地区涉税证明开具及注销提示;收到业主拨付工程款时,设置合同的印花税及预缴增值税是否缴纳提示;支付材料采购款或劳包分包款等,设置合同的印花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取得的提示;核算应收账款及工程结算科目时,提示应及时确认纳税义务,足额计提销项税额,减少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滞后及纳税基础确认不完整风险;发放工资、奖金等,设置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提示;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项目申请核算单项业务发生成本费用金额或附件票据单张金额5000元以上的票据是否进行真伪验证;发生费用、工程结算未取得发票风险提示,减少不合格发票税前不得扣除的企业所得税风险;等等。

通过以上风险点提示的设置,减少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同时,利用财务共享平台,及时传达集团相关税务制度和要求,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三)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提高税收策划效果。在工程项目账套开立时,编制项目税收策划书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税负提示,重点对项目可能涉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等设置提示,并根据办理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取消提示,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执行力,减少税款预缴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对集团所有工程项目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梳理同一省级或市级行政区域存在的税收策划重难点以及已经实现的税收策划目标,畅通信息,减少沟通成本,实现税务策划目标。

(四)加强过程控制,实现税务监督功能。集团及工程项目月度、季度应纳税申报的税种和申报时间设置预警点,

如:在纳税申报截止日前5天提示,只有按期完成纳税申报并进行账务处理后方能解除,其中工程项目申报税种和申报预警时间可由上级单位进行设置,最大限度防止因项目收尾、人员不足导致的滞后申报风险。

增加对增值税税负实时监控,简易计税项目税负为3%时,设置可能存在分包未取票或未及时取票提示;一般计税项目设置月度税负超过上级下达的增值税税负考核指标的,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示。项目可立即开展分析纠偏工作,增加对税负为何变动的掌握程度。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利用好财务共享平台信息化优势还依赖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通过聘请行业内理论和实务操作能力强的专业老师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采用多次轮训结合内部考核的方式,使税务管理人员增强对税务政策的掌握程度,提高人员专业素质,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结语

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倒逼过去一些不重视税务管理的管理者提高认识,助力企业统一税务政策的执行、加强税务监督、提高税务策划能力。同时,要求企业运用税务共享思维,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能力,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创新税收策划管理手段,为建立风险可控、效益显著的新型税务管理体系而不断积极探索。

作者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来源:《注册税务师》2018年7期

原标题:《集团财务共享模式下的税务管理》

责任编辑:姜妍

审核:周凤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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