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需完善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需完善

20170207 王用彬 袁大建 钟铃

目前,支持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及其相关补充规定和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江西省采取最高浮动比例实施优惠,从政策执行情况看,尚存在五方面问题,亟待国家出台政策进一步完善。

享受优惠政策范围较窄。政策仅限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行业的限制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企业的存续数量已经不多,让不少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的企业被排除在享受优惠政策之外。据调查,江西某地按照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税收政策给予优惠的企业,仅略高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企业总数的20%;符合享受退役军人税收优惠的企业,尚不到吸纳退役军人企业总数的10%

优惠金额不及缴纳费用。企业要享受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必须与重点群体或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而言,特别是小微企业而言,若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般都超过税收优惠金额。以南昌市为例,2016年~2017年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单位最低缴费金额8334元,而该项税收优惠金额为吸纳持证失业人员3年内每人每年不超过5200元(退役士兵6000元)。

优惠力度不如小微企业。在不能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同时符合两种政策的纳税人反而会优先选择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失去效应。例如,某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从事服务业个体经营的纳税人月销售额2.9万元,既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条件,也符合重点群体创业优惠条件。如果选择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除一年可减免增值税10440元外,市区纳税人还可享受到免征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城建税及附加”)1253元(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纳税人也可免征城建税及附加626元);若选择享受重点群体创业优惠政策,则只能享受9600元的税收优惠。

操作难度大。一是纳税人计算申报复杂。按照规定,企业按本单位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管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例,企业需按季先向国税机关申报扣减增值税,再向地税机关申报扣城建税及附加,最后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向国税机关申报扣减企业所得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数如果存在动态变化,则企业全年减免税总额也是一个变数,企业在自主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时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二是税务机关底数不清。在涉税信息共享不畅的情况下,国税、地税机关均面临对方扣减底数不清问题,在本征税环节是否需要扣减或扣减多少不清楚,既存在税收执法风险,也有落实优惠政策不到位的可能。

三是备案要求繁琐。要想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首先需持相关材料向县以上人社部门递交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实后,纳税人才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享受税收优惠时,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分别向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备案。根据规定,企业纳税年度终了前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需在人员变化次月按照上述规定重新备案,如果企业当年多个月份新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则需多次进行重新备案,部分纳税人为避免麻烦,会主动放弃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有效期短。根据规定,此项政策执行截止时间是20161231日,纳税人在201612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如果政策不延续,则从201711日起,纳税人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则不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一是扩大政策优惠享受范围。取消限制,对各类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二是改变税收优惠方式。从实现税收政策公平、统一角度出发,对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城建税及附加,对销售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的,参照吸纳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每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为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或1倍;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按照支持给重点群体、退役士兵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重点群体、退役士兵职工工资的50%加计扣除。

三是尽快明确延长政策执行有效期。增强政策的确定性,稳定纳税人预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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