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发〔2019]9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6.10

颁布日期:2019/6/10 执行日期:2019/7/1

http://law.51labour.com/lawshow-101439.html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9]9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50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626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肇庆市)为5210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4874元。请各市以上述数据为依据,按照《关于公布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21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以2018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广东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19年6月10日

广东人社部2018平均工资.jpg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