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扣缴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拖延发放工资需要与发放当月的正常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2018.11.13

标题 个税

http://wsbsfwt2.xmtax.gov.cn:1080/dwfw/user/msgboard_detail.do?msg_id=00000000146985

内容 想问一下,11月报的个税是10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是我们上个月因公司资金问题,没有放工资,都放在11月份发了,那10月的个税就是0申报,11月的就把2个月的工资合并申报,是吗?

姓名 陈 提问时间 2018-11-13 10:25:03.0

咨询类别 个人所得税

答复内容

您好!扣缴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拖延发放工资需要与发放当月的正常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如题所述,贵司10月份未际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应进行0申报。11月份发放两次工资,应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人 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1-13 15:0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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