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地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目前纳税人面临着的情形是,由于一个企业在异地存在房产,如果由产权人到异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有时税务机关不予接受,要求在房产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由此纳税人有时办理了一份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先缴纳上税再回来作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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