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获刑三年半,自称不知帮转账犯法

北京一女子获刑三年半,自称不知帮转账犯法,其实心里有别的想法

12月21日大洋网官方账号

12月20日,央视网公开了一起女子“帮朋友”转账获刑的案例详情。

本案中,女子胡某帮助网友转账百万,她自己非法获利2万余元,并因此获刑三年半。

为何“帮朋友”转账也能获刑?胡某又是如何从“受骗者”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2021年3月,北京市通州区甘棠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网上进行频繁转账,涉嫌进行违法活动。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胡某名下有3张银行卡,全国范围内与这些卡相关的犯罪案件约有40起。

经查,胡某出生于1997年,是四川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暂住在昌平区内。她到案后表示,自己不知道转账会违法。

胡某交代道,她在2019年时认识了一名网友,两人在网上曾热聊过一段时间,之后再没联系过。2021年2月,对方主动找到自己,想让她帮忙转账。

一开始,胡某对于网友帮忙转账的请求也有疑问。对方本身就有银行卡,为什么转账还要她帮忙。

该网友解释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被限额了,希望胡某能他给员工发个工资。

胡某半信半疑地帮网友转完了钱,并获得了一笔好处费。尝到甜头后,她再也没询问过对方转账的目的,只要对方找她“帮忙”,她就去转账。

据交易截图显示,胡某帮忙转账的金额,从一开始的一笔一万元慢慢上涨到了一笔十几万元。

随后,警方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胡某及相关案卷移交至检察院。

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检方发现,胡某在帮网友转账时,她的各个支付账号都曾被冻结过, 但她并没有向相关账户的客服去求证冻结原因,而是找涉案网友询问账号被冻结的事。

当时,该网友告诉胡某,她最近账户的流水比较大,所以才会被冻结。随后,她便听信了对方的说法,自己去解冻账户。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窦立博称,种种迹象表明,胡某实际上心里知道,她帮网友转移的钱都是赃款。她也不满足于那一点点“甜头”,反而主动向对方索要“好处”。

据窦立博介绍,胡某想做美容或是想购买新型手机时,都会找该网友出钱给她买。

经查,通过胡某账户转移的赃款超116万元,获利2万余元。检方认为,胡某实施了转账行为,并在账户冻结后,仍配合对方虚构事实进行解冻操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不适用于其行为。

最终,检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胡某进行起诉。胡某的代理律师积极帮助胡某联系受害者,并把她的非法所得按比例退还给对方。

同年8月,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

案件公开后,网友纷纷表示,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遇到类似事件还是要向有关机关多问多学。

部分素材综合自央视网、网友评论

编辑:林杨

第三只眼提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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