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开年大减税:国务院送四大红包

开年大减税:国务院送四大红包

原创: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今天

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这些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这是2019年的第一次开闸减税,笔者专门开通了《减税降费》微信群,希望今年的减税能够持续给我们带来利好。

第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中国财税浪子建议:这里包括两个层面的优惠,一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主要是放宽适用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进一步放宽到300万元。二是加大优惠力度,减计所得标准改为25%和50%两档,原来只有50%一档。结合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定优惠税率20%来看,意味着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累进税率,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计到25%,实际税率为5%;所得超过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减计到50%,实际税率为10%。举例来说,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所得为250万元,其中100万元的部分适用5%优惠税率,超过100万元的那150万元部分适用10%的优惠税率,应纳税额仅为20万元。笔者再次有两个呼吁:一是呼吁暂时取消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仅按应纳税所得额给与优惠。当然对于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要求仍需保留。二是呼吁对于此项优惠特别考虑,能够追溯到2018年元旦开始施行,这样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即可适用。

第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中国财税浪子建议:这里的优惠主体实际上是增值税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先的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季度在9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这次将适用优惠的月销售额提高到10万元,实际年销售额达到120万元以内的多数可免税,力度明显提高。考虑到个体工商户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建议税务机关也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率,让利于小微群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我们希望,借助这个机会,在实际执行层面,新的起征点10万元的标准,也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的凭证管理上得到认可。

请注意,上述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也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将大大减少。比如一个保险代理人月佣金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假设也无需换算销售额,对应的税费附加也同步予以减免。佣金收入扣除20%的费用后得到收入额4万元,4万元的收入额再扣除25%的展业成本1万元,实际计入综合所得的仅有3万元,全年可以达到36万元。在36万元的基础上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下,其实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也会有所减低,尤其是收入水平很难达到月佣金5万元水平的一般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税负会明显降低。

第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中国财税浪子建议:这里的优惠下放到省级政府(未提及计划单列市),最高幅度为50%。笔者这里还是提出建议,除了保留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印花税,将证券交易环节的印花税调整为证券交易税,双边各自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刚刚通过,将在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明确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对于耕地占用税的减免仍需慎重。

第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中国财税浪子建议:这个政策还是可以期待的。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从2019年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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