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浪子】私募基金能否与公募基金一样,享受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税政策?

私募基金能否与公募基金一样,享受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税政策?

原创: 骏哥  中国财税浪子  昨天

资管君提问:私募基金能否与公募基金一样,享受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税政策?

骏哥回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但是我没法给大家一个你希望得到的回答。我国目前关于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公募基金给与的,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鼓励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结果。

比如,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规定: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这里的4就是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这里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否既包括公募型证券投资基金,还是也包括私募型证券投资基金,甚至可以扩大到所有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普遍的理解是针对公募,税务机关也不会接受私募的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我们建议大家多多呼吁,税务当局也能够尽快明确其政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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