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税】购买房产后因故退房,能否退回已缴纳的印花税? 2017.12.21

购买房产后因故退房,能否退回已缴纳的印花税?

发布时间:2017-12-21 来源:黑龙江省地税局 http://www.hljtax.gov.cn/tax/ww/art/2017/12/21/art_203784_3841005.html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文件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的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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