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30515-20230519)2023.5.24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30515-20230519)

发布时间:2023-05-24 09:21: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问:如何修改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手机号码?

答:当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可以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功能进行修改;如果默认的手机号码已停用,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可以在登录界面的“找回手机号码”功能,进入该功能验证个人用户密码后重新设置手机号码即可。若自然人忘记密码,手机号也不再使用,可以先在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刷脸重新设置密码,然后再通过密码修改手机号。

2.问: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删除办税员?

答:如果企业添加办税人员后,自然人处于尚未确认授权的状态,此时企业可以撤回添加,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模块撤回与该办税人员的关联关系;如果办税员和企业已经成功建立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功能确认删除办税员。

3.问:开票试点纳税人如何开具蓝字数电发票?

答:1.若属于开票试点纳税人,通过法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下会显示【开票业务】功能模块;

2.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可以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功能页面,显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等功能;

3.点击【发票填开】的“立即开票”功能,弹出“立即开票”页面;在该页面选择“电子发票”和“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所需的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以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票开具”,开票完成则进入开票成功页面。

4.开票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或通过“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也可以通过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本地电脑,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4.问:我是数电票用票试点纳税人,想要抵扣之前收到的数电票,要怎么勾选确认呢?

答:数电票用票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可以在税务数字账户完成。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在功能菜单选择【发票勾选确认】;在【发票勾选确认】页面,依次选择【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勾选操作区会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在弹窗提示中点击【确认】,显示“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勾选。

2.做完发票勾选后,进入发票【统计确认】页面,可以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3.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确认统计】按钮,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继续”,输出统计结果。

5.问: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

点击“详情”链接,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查询该张发票当前标签信息,默认展示“状态信息”标签页。点击“冲红类”、“退税类”或“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对应标签页的信息。点击“预览”链接,即可弹出发票票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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