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落地深化扩展税收共治 2023.1.18

新闻丨人民网:《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落地深化扩展税收共治

发布时间:2023-01-18 16:19 来源:人民网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2022年4月出台的《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云南省税收共治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加强机制完善、平台搭建、数据共享,全力推动《办法》落实落细。

完善机制汇聚税收共治之力

建立健全税收共治工作机制,落实部门协税职责,是增进税收共治合力的关键所在。自《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强化沟通、搭建平台,与同级外部门建立完善40个税收协助机制、46个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作,助力提升云南税收征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依托《办法》,云南省税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6部门沟通协调,创新拓展发票代开业务合作新模式,“税广”合作代开发票业务正式入住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大幅降低花卉交易成本;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签订《金融服务企业上市挂牌合作协议》,企业上市挂牌金融税务服务平台落成,助力后备上市企业高效解决涉税问题。

部门协作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渠道。在红河,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成立税警合成实体作战中心,集成优势资源形成“联动执法、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的税警协作工作格局。楚雄、大理、西双版纳税务部门联合公安、司法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构建“信用+风险”监管新机制。

“我们与司法部门建立协作共治机制,探索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安排律师定期到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坐班,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服务。”谈及社会协同治税,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法制科科长何晶表示,调解中心今年共完成涉税调解咨询82件次,通过打造高效的征纳沟通平台,拓宽税收共治新格局。

搭建平台夯实税收共治之基

税收共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海量涉税数据的运用,需要加强多维度税收共治平台的建设。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以《办法》落实为抓手,与地方政府部门共搭平台、系统集成,推动窗口整合、业务融合,实现信息共享防范风险,为税费征管保驾护航。

云南省发改委、省税务局联合建设“数字云南”税收保障信息平台,梳理出包含3780余项涉税交换信息清单,以平台建设助力共享。在玉溪,税务、财政等部门积极推动《玉溪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的修订完善,全市信息交换事项增加到238项。在楚雄,税务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推进开发上线“楚雄云”楚雄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管理服务集成平台,打通不动产交易与网上办税平台数据接口,截至2022年11月,全州累计办理业务7193笔。

在德宏,芒市应急管理局大数据监测平台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可参考数据。芒市应急管理中心每月提供在过磅处精准录入矿山企业每日每车出矿数量、单价、车牌等辖区矿山日常监控数据。税务部门通过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将数据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获取纳税人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对数据差异较大的纳税人采取税务约谈、实地核实、纳税人自行举证资料等方式应对风险。

通过各类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广泛、及时、大规模的信息交换,进一步推动了行业共管。大理州税务部门创新砂石行业协作征管方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协作,在全州8个县上线“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的砂石行业“综合治税”平台,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与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合作,构建洱海流域餐饮住宿行业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洱海一二三级保护区范围内住宿业、餐饮业纳税人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推进洱海流域行业网格化协同共治。

共享数据巩固税收共治之效

税收共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数据交互共享和深度应用是巩固税收共治的重要手段。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加强数据联通,借助各类涉税信息系统,推动更多部门涉税数据交换,强化涉税数据深度运用。

涉税信息交换有助于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释放和监测。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主动与发改、工商等部门加强数据交换,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精准施策。2022年以来,盈江县税务局依托外部门信息,精准辅导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条件的4户水力发电企业共申报享受减免6000多万元,符合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的10户企业共减免600多万元。

“我们四县一区税务局都已经被聘任为税务顾问单位,以此为驱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据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和汝春介绍,通过聘用“税务顾问”,与市场监管部门就市场主体登记差异进行全方位比对、分析、研判,摸排因口径差异的未办税户,有针对性提供涉税辅导,为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提供支持。

据统计,自《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获取第三方共享数据336.9万余条,提供涉税信息3968.2万余条,数据双向联通、共享运用成效显著。(郭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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