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法院】破解法拍房税费难题!禅城首个“税费各付”法拍房成交 2022.6.16

破解法拍房税费难题!禅城首个“税费各付”法拍房成交

禅城法院 2022-06-16 18:20 发表于广东

为提高拍卖实效,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禅城法院在对一案件被执行人的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时,在全市首次在司法拍卖公告中采用“税费各付”模式。该房以1844747元起拍,经过39轮激烈竞价,一个小时延时,最终以2294747元成交,目前,被执行人、买受人均已缴纳相应税费,该房已顺利过户。

image.png

“法拍房”的税费怎么交?

什么是“税费各付”

一起跟着禅法君来了解下吧

“基于税收优先原则,不动产过户以税款缴清为前提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因被执行人大多处于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执行的状态,履行能力弱且主动申报意愿不强,并且过户涉及的税费种类、金额较为繁杂,故为了简化拍卖流程,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法院通常会在司法拍卖公告中载明“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这在客观上加大了买受人的购买成本。

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如何尽快盘活社会存量资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传统的法拍房税费负担模式就有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今年5月,在佛山中院指导下,禅城法院首次尝试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采用“税费各付”。所谓“税费各付”,即在本次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持支付凭证到禅城法院申报退款,法院再从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本次交易中需由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该做法不仅可以消除竞买人对税费的顾虑,吸引更多人围观并参与竞拍,还可以调动被执行人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主动申报税费,符合优惠政策的可以申请减免,从而减少税费支出。

image.png

此次拍卖,承办人先对该不动产交易涉及的税费种类、纳税主体、申报流程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就税费申报及缴纳方式等与税务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说服被执行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主动配合进行税费申报。最终,该不动产首拍成交,后承办人督促被执行人与买受人一起申报税费,并完成缴税的相关手续。因被执行人主动申报税费,其个人符合“满五唯一”的税收减免政策,经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该不动产还获减免个人所得税近七万元。

“税费各付”是禅城法院司法拍卖的创新之举,这不仅有利于消除买受人顾虑、增加受众人群,提高不特定竞买人的竞买积极性,从而提高成交率,缩短拍卖时长;同时,这也是司法助力企业纾困治理的具体体现。接下来,禅城法院将继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落实“税费各付”,破解法拍房税费难题,以提升拍卖实效,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