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百问百答 2021.4.12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百问百答

广东税务

年度关联申报工作又开始啦!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学习、理解和用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在梳理和总结多年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等相关法规,编写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2021)》。本问答共有100问,以下为最受关注的十问十答,详细内容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一、什么是关联申报?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根据42号公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共有表格22张,其中,基础信息类3张,交易情况类11张,财务状况类2张,国别报告类6张。企业应根据自身关联交易情况选填,不同企业填写表格的数量会有所不同。

二、关联申报主体是谁?

答: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主体包括两类企业,一是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二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三、应进行关联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42号公告规定,应进行关联申报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当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不论是境内关联交易还是境外关联交易,均应进行关联申报;二是当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但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也应进行关联申报。而当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又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就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四、哪些企业需要填报国别报告?

答:国别报告是指《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的G114010-G114031等六份表单,符合报送国别报告条件的企业才需要填报,主要披露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根据42号公告规定,报送国别报告的主体是两类居民企业,一类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一类是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五、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类型如何判定?

答: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股权、资金借贷、特许权、购销和劳务、任命或委派、亲属、实质等七种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劳务交易五大类。要注意的是,关联交易并没有“其他交易类型”,填报时应对照42号公告的规定及其填报说明对交易的类型进行判定。

六、关联申报应在什么时间完成?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关联申报应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完成。如,2020年关联申报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目前,关联申报的方式有前台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推荐企业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行非接触式办税。

七、什么是同期资料?

答:同期资料是在关联交易发生时存在的转让定价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与关联申报主要披露交联交易基本数据信息不同,同期资料主要是通过行业分析、功能风险分析和经济分析等,说明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根据42号公告,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八、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答:同期资料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 存在企业同一年度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二)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特别规定:企业为境外关联方从事来料加工或者进料加工等单一生产业务,或者从事分销、合约研发业务,如出现亏损,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准备特殊事项文档:

1.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2.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四)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情形

1.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2.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42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九、企业应按什么期限准备和提供同期资料?

答:企业应当在关联申报时如实披露是否应准备同期资料。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天内提供。

十、企业违反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相关规定有何风险?

答:企业违反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相关规定的风险主要包括:被处以行政罚款,被依法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被列为特别纳税调查对象并施以特别纳税调整,被特别纳税调整时加收的利息按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被拒绝受理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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