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征收管理类热点问题(2020年6月)

发布时间:2020-07-14 14: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我单位受疫情影响导致严重经营困难,申请了延期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话,有罚款或滞纳金吗?

答:你单位如果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了延期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额,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

2.哪些人员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答: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等各类涉税人员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3.未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是否影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答:按照实名办税的要求,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为了避免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建议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员先完成实名认证再办理相应业务,办税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实名状态。

4.如何确定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

答:企业可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通过用户管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进入实名办税人员维护界面,系统默认显示本企业已关联实名办税人员信息。个人可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自然人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模块中的实名认证栏目查看,如已完成实名认证,会显示“已实名认证”。

5.个人通过个人账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自然人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模块中的实名认证栏目中显示“已实名认证”,是否就表示已完成实名认证,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且可以直接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答:个人通过个人账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自然人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模块中的实名认证栏目中显示“已实名认证”表明已经完成了个人的实名认证,对于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企业涉税事项或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事项的,建议核实是否已经和企业做了关联获得了企业的授权,在获得授权后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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