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平台】二手房满两年或五年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 2020.6.13

二手房满两年或五年的起止时间如何认定

各地

地区口径

四川税务

【四川税务】二手房满两年或五年的时间认定 留言时间:2020-06-1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62c8046bf6747daa748f18227ed2543

销售满两年或满五年唯一住房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产证注明的时间谁先的原则,契税完税证明文件规定是按填发时间,而房产证没文件说明是按填发时间,我认为应按房产证后面注明的购买或其他取得的时间计算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税发〔2007〕33号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湖南税务

【湖南税务】二手房转让2020-04-24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50ada929ca347a29f750f945d887b18

二手房转让时,原购买房屋合同已经满两年并当时已开具发票,当时未缴契税未办产权证,现在补缴契税并加收滞纳金后,能不能认为购房时间按契税上注明的所属时间起算并享受再转让时免增值税优惠。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税务

【广东税务】关于二手房交易中,契税发票是否满2年的认定 2019-04-09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8339d693d654ae5b9f160a2c5e11476

1、2016年在中山市购买新房,在2016年11月缴纳了契税,并在2016.11取得了契税发票;

2、2018年6月,因该物业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要大,在2018年6月补交房价及契税,并在2018年6月取得契税发票;

3、新房的房产证未满2年;

4、现该物业要转让,属于二手房交易,此时,第一张契税发票已满2年,但第二张补房价的契税发票以及房产证未满2年,是否可以认定契税票已满2年,免征增值税?   

广东12366热线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如您符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你可按照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首次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或拨打12366热线咨询。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