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平台】印花税核定征收问题 2020.6.1

印花税核定征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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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税务

【河北税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缴纳能否采用核定征收方式2020-06-0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e1a87745463439a8912ba38f36b71b2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缴纳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吗,如可以采用,核定率是多少

河北省税务局: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规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各级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明确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4]67号)规定:

附件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的100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宁波税务

【宁波税务】印花税核定征收2020-06-0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4a65b15dee249218db6ffe407816177

我单位是一家房地产企业,2020年5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5亿元;采购合同5000万元,出租合同1000万元;当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在2020年5月,我公司应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已电话详细答复。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租赁合同以及购销合同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

安徽税务

【安徽税务】印花税核定征收 2020-04-0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084f07735564088bab7f7b71c2581ef

在企业生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印花税核定征收需要每年都向税局备案吗?若需要每年备案,请问参照的税法文件是什么?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方法、征收范围和税款缴纳期限。

第十二条  核定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更调整。

遇有纳税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的,或纳税人生产经营、合同管理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核定或调整征收方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同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综上,印花税核定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核定方式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重新核定或调整的,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并将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安徽税务】印花税核定问题 2020-03-28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7d7243a34cd428cb9671343d47418ff

合肥市巢湖市税务局印花税计提比例核定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方法、征收范围和税款缴纳期限。

第十三条 核定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更调整。

遇有纳税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的,或纳税人生产经营、合同管理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核定或调整征收方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同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具体办理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提供巢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电话:0551-82180705。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税务

【四川税务】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 留言时间:2020-01-06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fb92ecc787645de82b168b20a717ee1

您好,请问一下四川自贡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相关文件。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85号),对下列应税项目,分别按相关比例核定计征印花税

2.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务按实际采购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实际销售金额3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其他企业从事购销业务按其所从事的行业(即业务范围)分别适用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购销业务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4.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5.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7.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8.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9.仓储保管业务,按实际仓储保管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仓储保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0.借(贷)款业务,按实际借(贷)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1.财产保险业务,按实际保费收入或支出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保险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2.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业务,按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3.产权转移业务,按产权转移实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   1.工业企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购销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湖北税务

【湖北税务】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09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dd8422537194d8fac4a9a5b36bef2b3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问题,我们公司是武汉的建筑企业,我们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和建筑工程承包以及设计的合同,那么这些合同的核定率有具体规定吗?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5〕223号公布,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第一次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第二次修改)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比例如下:(一)购销合同1.工业企业:按采购金额和产品销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计税额;

2.商业批发企业:按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计税额;

3.商业零售企业:按采购金额的60%—80%核定计税额。对不能确定采购金额的,按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金额。

(二)对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按相应收入或支付费用的80%—100%核定计税额。

(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技术合同按相应收入或支付费用的100%核定计税额。

各市、县税务局可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中合同金额占购销金额比例及相关情况等进行测算,在以上范围幅度内确定科学合理的核定比例。

第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十九)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的工业企业的购销金额、商业企业的购销金额、货物运输企业的货物运输收入、仓储保管企业的仓储保管收入、加工承揽企业加工或承揽收入的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分别由现行的70%、40%、100%、100%、100%下调至50%、20%、80%、80%、80%。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江苏税务

【江苏税务】印花税核定问题 留言时间:2019-04-19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7611b84ad3da47c8802b83837df67fb7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依据公告内容:房地产开发业,应税凭证类型为产权转移数据的,核定比例为80%。我司为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印花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是否可以直接适用该条款缴纳印花税?若需要更改征收方式,更改的条件是什么?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印花税查账征收纳税人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规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厦门税务

【厦门税务】印花税核定 留言时间:2019-04-15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7921a1e03674450adc6c4ac5137069b

您好!新公司成立,还可以做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吗?如果可以,具体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 

厦门市税务局:

印花税查账改核定属于依职权事项,不作为依申请事项。根据厦税公告2018年第11号规定,我市印花税纳税人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或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应税凭证签订情况,在市局确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核定征收比例。   因此,如符合核定征收印花税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你司是否符合核定征收印花税情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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