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子税务局业务有关问题及解答(第五讲讲义)2020.04.13

2020年04月13日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电子税务局办税有关问题及解答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2020年3月28日)

尊敬的纳税人:

大家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二级巡视员 陈东辉。在疫情防控期间,电子税务局发挥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主渠道作用,这一点我在前期已做了介绍。下面我就纳税人近期比较关注的电子税务局中几项业务向大家做以解答。

问题一: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或撤销当期纳税申报表?

电子税务局可提供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撤销功能。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当期纳税申报后,如果事后需要进行修改或撤销的,可以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申报更正”,可分别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或“申报作废”,完成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作废。

问题二: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

需要办理电子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使用”,再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办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问题三: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邮寄发票?

需要申请邮寄发票的纳税人,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填写申请表,在领用方式中选择“邮寄方式”。纳税人提交申请后,待税务机关处理完成后即可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发票。

问题四: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如果纳税人需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对通过邮寄方式取得的代开发票,部分省市税务部门提供了邮寄需作废代开发票的功能。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问题五:自然人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船税申报缴税和退税申请?

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纳税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船税申报”,完成车船税申报缴税。

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船税退税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再选择“车船税退抵税”,办理车船税退税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以上是我今天所讲的内容。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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