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平台】印刷品、图书等发票税目税率,以及免税时可否开专票问题(厦门、安徽) 2019.12.30

印刷品、图书等发票税目税率,以及免税时可否开专票问题(安徽、厦门)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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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

【安徽税务】工艺品、印刷品的税率

留言时间:2019-12-30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d64c24ece2347e6b187f24932ca5332

您好,我想问下工艺品和印刷品的税率,另外像这种具体的类别税率在哪可以查询到,平时看到的都是大类的税率(比如建筑、现代服务这种的)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十二、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工艺品和印刷品的适用税率是1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此类产品是3%。

如果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2、关于税率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厦门税务

【厦门税务】图书发票税率

留言时间:2019-08-18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9ba85c1a2b84708afe34936a5bad99b

咨询下,现有我司采购一批书籍,根据财税[2018]53号文件,图书可以申请免税备案,开具免税发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图书、报纸、杂志适用低税率9%。如果对方不申请免税备案,应开具9%还是13%的发票给我们呢?能否开具专用发票?能否附有出版号书籍的税务清单呢?

厦门市税务局: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需要办理备案才可以享受,不申请备案,应按照9%开具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厦门税务】图书免税发票开具问题

留言时间:2019-07-3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163d42899b74734bb492c08808015a7

请问对方是贸易公司,是否能开具具体书名的发票呢?是否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还是说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呢?

厦门税务: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若你司销售的图书符合以上文件规定,可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若你司开具的发票中的货物名称,与实际销售的具体图书相符,则符合规定。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若是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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