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平台】在一块土地上分期开发产品、且各期类型和容积率差异较大,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如何在各期间分摊(大连、辽宁、吉林) 2020.4.13

在一块土地上分期开发产品、且各期类型和容积率差异较大,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如何在各期间分摊(大连、辽宁、吉林) 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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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税务

【大连税务】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留言时间:2020-04-1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3360950ba3f454aa48672782aafc32a

我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在一块土地上分期开发产品、且各期产品类型和容积率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按何种方法在各期间分摊?

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如果您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根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共同成本费用分摊方法(一)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土地成本,应按清算项目的占地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二)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其他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三)属于同一项目的共同成本费用,应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扣除金额。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辽宁税务

【辽宁税务】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留言时间:2020-04-1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17a4797c1e841f19af6d8125dd08afa

我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在一块土地上分期开发产品、且各期产品类型和容积率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按何种方法在各期间分摊?

辽宁省税务局: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92号)的规定:“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时,地方税务机关应以发改委审批、备案确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地方税务机关应以住建部门或国土规划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分期建设项目作为清算单位。

二、关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成本费用的扣除方法问题

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土地成本,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清算项目的占地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属于同一项目的土地成本,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普通住宅可售建筑面积和非普通住宅(包括非住宅,下同。)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扣除金额。

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建筑安装成本,地方税务机关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吉林税务

【吉林税务】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留言时间:2020-04-1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71f499a1ae7341078cfc2c580c85cda9

我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在一块土地上分期开发产品、且各期产品类型和容积率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按何种方法在各期间分摊?

谢谢! 

吉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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