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税务】“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专题在线访实录 2020.4.1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专题在线访实录

发布时间: : 2020-04-0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hdjl2019/zxft/zxft2018/ft20200331/202004/t20200401_55094.html

为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青岛市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3月31日下午14:30-15:30,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将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届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王兆明副处长将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主题:“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专题在线访谈

时间:2020年03月31日下午14:30至 15:3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王兆明副处长

主持人2022-03-31 15:40:00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王处长。

王兆明副处长 2020-03-31 15:38:15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的税收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需求出发,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将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税政策落实到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

1111 2020-03-31 15:25:21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请问外籍个人出租房屋可以办理困难减免?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35:44

不属于六大困难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网友5012 2020-03-31 15:22:06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您好王处长,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拟对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3月租金,因之前已经收取了2-3月租金,所以初步定于免租部分用于冲抵2季度租金,此种情况下我司2季度申报时还能否享受免租部分所对应的的土地、房产进行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29:43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网友916 2020-03-31 15:09:35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请问王处长: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可按免租金月份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该种情况的免税期间是否必须在2020年第一季度期间?如4月份也免租金,4月份是否可以适用该免税政策?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26:33

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土地、房产,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上述政策适用期间为疫情期间。

2020 2020-03-31 15:07:03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我司为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给一般纳税人,我司疫情期间免除了承租方2月整月的租金,请问2月我司可以按照租金收入0来缴纳从租房产税,并且不用缴纳从价房产税吗?

王兆明副处长 2020-03-31 15:22:50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

网友3213 2020-03-31 14:57:45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我司将一办公楼出租给乙方(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我司为乙方减免了2、3月租金。根据相关政策,我司可以减免2、3月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税,那么享受免租的办公楼所对应的土地面积也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吗?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21:11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酒窝2020-03-31 14:53:31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我公司为青岛市北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开发区有一处公司的自有房屋,在开发区税务局办理的临时税务登记用于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此次疫情防控期间不属于全免的行业,按照政策可以申请减免30%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上周在电子税务局提交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30%的申请,被退回了,反馈必须去税务局大厅携带相关资料去办理,麻烦问一下,具体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申请,另请问,申请了减免30%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后,还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吗?如果可以需要额外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18:53

自2020年4月1日开始,纳税人在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申报时,方可在线填写《青岛市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系统即时核准后,纳税人按照提示修改税源减免税信息后,进行减免税申报,无需额外提供资料。纳税人符合征管法规定的延期缴纳税款条件,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NSR 2020-03-31 14:53:06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请问王处长:该优惠政策,电子税务局是否会挂出申报缴税的操作指南?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13:16

在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有办理提示,并可查阅申报缴税的操作指南。

 QR01 2020-03-31 14:45:58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王处,依“青财税〔2020〕8号”文件,第一条第三项“对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因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减按50%比例缴纳,像我公司这种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应如何计算缴纳?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09:02

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已享受房土两税非核准类减免优惠政策后应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你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税额标准,同时也可以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网友9372020-03-31 14:44:23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您好,王处长。我司为一般纳税人,拥有一房产,已将其整租给乙方(一般纳税人),乙方将其分割出租给其他商户,疫情期间,乙方为各个商户提供租金优惠减免,我司为乙方提供2月、3月整月租金减免。咨询一下,我司2月、3月房产税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03:07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网友11112020-03-31 14:42:57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王处长,青财税2020年8号文中只明确了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的土地、房产,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对中小微企业(非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是否对免租金部分的所对应的的土地、房产进行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5:02:04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不属于六大困难行业,可申请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

溜溜小猫2020-03-31 14:30:00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王处您好,请问依托于港口的装卸搬运活动是否属于可以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交通运输业”范围?我们注意到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集装箱码头的装卸活动、专门为船舶的装卸服务、与港口管理一体的装卸活动,均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分类代码5532货运港口。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物流辅助行业的概念。谢谢~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57:33

六大类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网友22022020-03-31 14:28:04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你好,王处长。想麻烦问一下,我司将一房产整租给乙方(一般纳税人),乙方进行分割出租。受疫情影响,乙方为他的商户减免了部分租金。我司也为乙方减免了2、3月整月租金。想问一下,我司可以申请减免2月、3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么?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56:54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攻坚克难2020-03-31 14:41:29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本次减免有四种,一种是六大困难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上两种意外按70%减免、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那纳税人是自己来选择哪种方式减免吗?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49:15

纳税人可按照行业或纳税人类型选择最优惠的减免方式申请。

网友9467 2020-03-31 14:35:31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请问王兆明副处长,“纳税人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税款时,同步申请,即时核准,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明资料。”意思是只要申请就能减免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普通行业,不属于重大影响行业,按照政策可申请按照70%缴纳的这种。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47:34

凡是因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导致我市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享受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范围。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属于分类普惠性困难减免税政策,不受行业限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于六大类困难行业,可以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网友9152 2020-03-31 14:24:01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三)对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不是指除一二之外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享受?全部按一季度的70%缴纳?需要提报什么资料?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41:50

凡是因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导致我市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享受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范围。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属于分类普惠性困难减免税政策,不受行业限制。纳税人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时,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无需额外提供资料。

网友2202 2020-03-31 14:15:24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我司为一购物中心,租赁商户有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为和商户共克时艰,我司给全部商户免租了2月份租金。那么请问租赁给一般纳税人的部分,我们需要按从价来计征房产税,按优惠70%申报么?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33:38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对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只需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30%;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JFJ2020-03-31 13:44:12

向王兆明副处长提问:请王处长解读一下青财税2020年8号中“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的土地、房产,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人已按行业享受2020年第一季度困难减免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问题:既然已经对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从租部分自然不产生房产税,为什么再出台政策减免房产税?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28:32

房产税包括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可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房土两税困难减免税。为简化流程,对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只需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

主持人2020-03-31 14:30:00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专题在线访谈活动!我们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王兆明副处长,就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

王兆明副处长2020-03-31 14:27:08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青岛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王兆明,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青岛市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支持企业发展,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税务局先后两次下发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这次政策有两大特点,一是惠及受疫情影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有纳税人,二是办理减免税手续简单,纳税人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税款时,同步申请,即时核准,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明资料。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困难减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hdjl2019/zxft/zxft2018/ft20200331/202004/t20200401_55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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