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佣金的税前扣除及第三方佣金发票问答汇总(厦门、福建、浙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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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 | 【厦门税务】合同佣金 留言时间:2019-09-24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50c2319af314d0b8669ab9c0775b895 个人的业务,给公司做,公司支付佣金,这个佣金是按合同的百分之几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复内容:厦门市税务局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请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
福建税务 | 【福建税务】土地拍卖佣金列支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03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561d6e2c40145acaa379dbeb592e8e6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下甲公司拍得土地后,与乙丙合作成立A公司,三方占比如下甲35%乙40%丙25%.取得的土地拍卖佣金和出让金开的是甲公司抬头票据,这样佣金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的描述,甲公司抬头的发票是不得在A公司进行税前列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 【福建税务】土地拍卖佣金发票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31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1928c818982489a9cda4a1d1e19e523 问题内容 甲方拍得土地后与乙丙合作成立项目公司A,三方占股分别为甲35%乙40%丙25%.土地拍卖佣金和前期土地出让金开的是甲公司抬头的发票这样A企业在土增税清算的时候是否能抵扣?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的描述,甲公司抬头的发票在A企业做土增税清算的时候不能抵扣。需甲方开具发票给A公司方可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 |
浙江税务 | 【浙江税务】佣金税前扣除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06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43210c43a0f4f54b53a50380a5688e0 问题内容 财税[2009]29号文第一条第2款: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请问: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是否可理解为,合同记载的金额是含税价的,则按含税计算,如果合同记载的金额是价税分离的,那么按照不含税金额计算?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其中未注明不含税收入,默认为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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