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2019年1月征期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2019.1.21

2019年1月征期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2019.1.21

http://12366.bjsat.gov.cn/rdwt/view?id=1A5380AB981E47089EDEA3A25815A7E0

1.企业为纳税信用等级C级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勾选认证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企业在外地预缴了增值税,本期申报增值税时无法带出预缴税额,怎么办?

答:预缴税额栏次先填零上传报表,携带一份正确的申报表、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预缴税款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税服务厅改表。

3.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空白的,可以正常使用吗?

答:如果是税务机关窗口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填写;如果是自助机代开的专用发票,发票上为机器编号。

(大力税手注:官网中下段显示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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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税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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