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捐赠能否抵扣财产转让的个税

捐赠能否抵扣财产转让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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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平台2016年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汇总(摘自网络)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深圳地税

【深圳政府在线】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将部分工资薪金进行捐赠,同时在捐赠当月又取得财产转让所得,请问其捐赠额应如何扣除? 2017.9.5

信息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09-05 http://www.sz.gov.cn/dfswj/ywzsk/xgfg/201710/t20171018_9385403.htm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所得税制,对应税收入、税前扣除均必须明确到所得项目,属于哪项所得捐赠的,就应从哪项应纳税所得额中依照规定扣除捐赠款项,再按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将部分工资薪金进行捐赠,同时在捐赠当月又取得财产转让所得的,应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税前扣除,在次月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税款时,按规定减除所发生的捐赠支出。

厦门税务

咨询主题:捐赠能否抵扣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2018.9.26

咨询主题:捐赠能否抵扣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留言人:姚女士   留言时间:2018-09-26  http://www.xmtax.gov.cn/xmswcms/zixun/2018/00000000146715.html

主题内容:本人9月捐赠公益事项(通过基金会捐赠,取得基金会的发票)100万,9月减持限售股所得1000万,请问捐赠的100万能否在计算财产转让的个税时,税前抵扣,如何办理。金税三期中没有对应的栏目可以抵扣,该如何申报?根据个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回复主题:捐赠能否抵扣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2018-09-26 10:22:47

回复内容:您好!在据实征收条件下,捐赠所得可以按规定扣除,鉴于限售股清算申报表没有专项栏目,可暂合并其他数据填报至合理税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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