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罚款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罚款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甘肃国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答 2017.05.16

38、企业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能否扣除?

答: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福州国税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宣传之五:解答篇    2017.3.13.

31.企业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能否扣除。

答:企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江西国税

问题8.我公司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来源:12366热点问答第2期,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2016.9.13

答案: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您公司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河北国税

企业由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缴纳的罚款,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来源:12366)2016.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由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缴纳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泰州政府亲民税务

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票据可否税前扣除?2016.9.19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厦门国税

【2017年12月热点】本公司是报关代理公司,由于报关单里内容错了,被海关罚款,罚款支出能税前列支吗? 2017.12.14

来源:厦门国税      作者:黄柳君      日期:2017-12-14  http://www.xm-n-tax.gov.cn/content/N11517.html  

问题:本公司是报关代理公司,由于报关单里内容错了,被海关罚款,罚款支出能税前列支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罚款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江苏税务

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问答 2019.4.17

6、行政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浙江国税

于2015年补缴2014年社保费滞纳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2016.5.6

请问2015年补缴2014年社保费用及滞纳金可以在2015年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如果可以,怎么在申报表上填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出不得扣除。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