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委审核结果】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两家企业首发全部通过 2017.07.05

【发审委审核结果】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两家企业首发全部通过 2017.07.0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及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说明产成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对发行人的影响;(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发展状况,说明企业的经营及市场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变化的可能,并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张家港保税区阿特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阿特斯)成立于2014年10月,股权结构为于永香持股51%、发行人持股29%、张小飞持股20%。2015年8月起,发行人向其采购超细钢线,2016年为发行人的第一大供应商。发行人向张家港阿特斯的采购价格低于与同期向宝能特钢、邢钢线材等第三方采购价格。根据申请文件,2015年后,阿特斯太阳能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阿特斯)宣布已经解决了金刚石线应用于多晶硅切割的硅片表面制绒问题。发行人与掌握超细钢线研发、生产技术的自然人於海鹏(张家港阿特斯股东之一于永香的丈夫)合作设立张家港阿特斯。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於海鹏的个人简历,是否曾在苏州阿特斯或其关联方任职,张家港阿特斯超细钢线生产技术的来源,是否存在侵害他方知识产权及商号的风险;(2)张家港阿特斯产品、技术、工艺的成形过程,成立后不到1年即向发行人销售产品是否符合行业特点;(3)发行人采购额占张家港阿特斯销售额的比例,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张家港阿特斯。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根据申请文件,2016年持股比例5.38%的股东费腾向发行人分三次分别借出款项1,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借出款项1,30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短期借款的原因,费腾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发行人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发行人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二)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46%、14.33%、13.08%,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2,740.93万元、2,955.69万元、3,115.36万元。(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直接销售比例很高,但客户构成中,贸易类客户较多且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解释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变动及其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销售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第三方付款占比较高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对相关回款的真实性发表核查意见;(3)2015年、2016年在建工程主要为提前实施的募投项目海川智能-2层智能组合秤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初开始投入建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于2015年初开始投入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海川智能-2层智能组合秤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对在建工程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694.69万元、11,282.19万元、13,635.2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42.64万元、3,149.41万元、3,788.22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平稳的主要原因以及2017年度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2)有何措施能够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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