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9 高管获得闽台湾人才奖金公司是否需要缴税开票

【厦门国税】12366热线最新咨询8122016.8.12

您好!公司高管有获得闽台湾人才奖金,目前发放奖金的机构要求我司开具发票,请问我司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品名如何开具,税率多少?谢谢!

您好!您提交的内容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因你司高管获得闽台湾人才奖金,不属于上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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