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 稽查查补税款的所属期问题

【江西国税】(增值税)江西国税12366热点问答第2  2016.9.13

问题18.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稽查局今年5月份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去年1月份有一笔应申报而未申报的销售额,税务局要求该笔销售额计入到今年5月的销售额中,但如果这样计算我公司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就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了,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了,请问是否可以将该笔销售额计算到去年1月份?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以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因此,您公司不可以将该笔销售额计入到去年1月份所属期中。

标注:关于这一点,纳税人是要好好地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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